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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洪城公证处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南昌市司法局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处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以下简称作风教育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向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现作风教育整治常态化、长效化,促进党风政风大转变、机关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优化,树立公证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从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巡视反馈、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落实省、市、区关于建设率先发展的战略高地和经济大发展、项目大建设的决策部署,从制约公证事业发展的障碍抓起,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尽快把突出问题解决到位。

  (二)坚持以上率下。主要领导带头,分管领导带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担责任,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层层压紧、上下互动的生动局面,带动机关作风全面好转。

  (三)坚持务求实效。崇尚实干、力戒空谈,不重形式、不走过场,保持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势头,让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以作风教育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范围及目标任务 

   作风教育整治范围为公证处工作人员。重点是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个窗口公证人员。

   坚持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营造心齐气顺、健康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通过作风教育整治,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能力,建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工作格局,树立“干好干坏不一样”的用人导向,形成“定了就干干就干好”的干部作风。

   四、工作举措 

   (一)整治三大问题 

   1、整治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落实难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一要调查摸底。对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简政放权、“三单一网”、“降成本、优环境”优惠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筛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二要限时整改。从严从细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做到工作情况清楚、存在问题清楚、整改措施清楚、时限要求清楚,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三要查处问责。对因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履行职责不力,或者管理混乱、效能低下、工作贻误,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较大损失的,要坚决查处问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

   2、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现象反弹问题。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要明确重点。聚焦“四风”问题新变种,重点治理借考察学习为名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在高住宅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等场所吃请等突出问题。二要加强督查。对公务消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检查,整治违规违纪问题。三要问责通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四风”问题新变种要严防死守,一寸不让。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放过,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整治“庸懒散虚”问题。把群众、服务对象关心关切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一要收集问题。通过信访、特邀监察员、党外监督员、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服务对象反映工作人员“庸懒散虚”、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群众、服务对象办事难,对待群众、服务对象服务态度差等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二要及时整改。汇总梳理收集的问题线索,将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问题,交有关责任部门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通过一定的渠道公开,接受监督。三要跟踪问效。对工作作风进行暗访,对查找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建立三项机制 

   1、建立督查机制。公证处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处室作风教育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增强抓落实的压力和动力,在全处形成上下用心、目标同向、你追我赶、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作风教育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评议机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市局对作风建设的要求,建立作风教育整治评价机制,将各处室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

   3、建立问责机制。坚决查处不落实之事,问责不落实之人。发现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或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频发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坚决予以问责。

  (三)强化三大措施

   1.加大督查力度。要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把服务对象反映集中的部门或窗口作为重点。要广开言路,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投诉,多方位收集反映作风问题线索。线索具体的,要迅速组织核查,做到快查快结。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86792768。

   2.严肃责任追究。对核查中发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处理。对作风教育整治过程中履行职责不力的,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对单位及党员干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追责。

   3.坚持通报曝光。进一步规范作风问题查处情况报送工作,各科室、各单位每月定期报送问题查处数据和典型案例。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综合运用网络、专项通报等方式,进行通报,持续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震慑。

   五、组织领导

  全处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在处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处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勇 主任

副组长:刘光文 书记、罗文英 主任助理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办公室主任由罗文英同志担任、副主任为徐幸玲同志,涂安妮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干部作风大转变教育整治工作机构,组织推动全处干部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及时梳理并提炼作风教育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为制度,把作风教育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宣传教育

   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宣传开展作风教育整治的内容意义、目标要求、经验做法和进展成效,营造浓厚氛围。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鼓励奋发有为者、问责无所作为者、严惩胆大妄为者。

  (三)严格履职尽责

  作风建设是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自觉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深入推进作风教育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坚持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主动抓、全程抓;班子其他成员要挑起“一岗双责”的担子,既管事又管人,职责权力覆盖到哪里,作风教育整治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同时,要把正风肃纪与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区分问题性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支持保护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江西省南昌市洪城公证处党支部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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