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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洪城公证处实习生招募公告因发展需要,洪城公证处拉开实习生招聘帷幕,期待你的参与,我们可以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实习平台,帮助培养相关公证实务技能。 一.实习地点:南昌 二.实习时间: 不限,可根据自身需要延长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个月。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末双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实习生要求: 1、 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 本科在读大三、大四学生(经学院推荐的学生)。 3、 具备将扎实法学理论知识,文字功底好,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4、 工作积极主动、细致认真、条理性强,责任心强,有较好的服务意识。 5、 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品行端正,工作认真、细致。 四.相关实习事宜 1、实习期间,提供午餐补助;实习结束,可开具实习报告,通过我处招聘考试的实习生经笔试面试可择优录取。 2、有实习意向者,请将您的简历发送到邮箱:516967984@qq.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68号正荣现代大厦A座14楼 联系人:龚老师 联系电话:18970964548 邮编:330038 注:实习人员接通知后,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院推荐信、本人书面简历(与电子档相同)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至我处报道,向工作人员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实习守则,按时到岗参加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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