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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公证座谈会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昌市司法局联合召开

强制执行公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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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工作的开展,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昌市司法局于2013年9月2日在南昌市洪城公证处联合召开强制执行公证座谈会。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春安,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冬,立案一庭庭长陈建华、执行局综合科科长梁珂,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程伟明,南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章林,南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涂慧玲,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慧玲,公证工作处处长熊亚林、副处长肖丽,南昌市洪城公证处主任黄勇、书记刘光文,东湖公证处主任史梦祎、西湖公证处主任陈刚、青云谱公证处主任陈萍、南昌县公证处主任陈学斌参加了本次会议。座谈会由南昌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慧玲主持。

会议先由南昌市司法局公证工作处处长熊亚林就《关于加强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工作联合通知(讨论稿)》作起草说明发言,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冬就法院方面推动联合发文工作情况作了介绍。参会的立案、执行机构负责人、公证处主任从法院受理案件和审查、执行的角度,从规范公证程序、搞好公证与司法对接等方面,对《联合通知(讨论稿)》发表了意见。随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春安发言。熊副院长指出,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工作是法院和公证机构的共同业务,要严格规范,要建立良好的机制,把好事办好;要求专门部门、人员搞好对接,进一步明确审查标准、方式,执行异议的处理,结合法院审判程序统一规范公证流程。南昌市司法局局长涂慧玲进行了总结发言,对本次与会各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表示感谢,涂局长指出,全市公证机构要充分认识强制执行公证的重要意义,要规范程序优质服务,确保公信力,要多做研究,摒弃畏难情绪,有力地推进我市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次会议,在我市公证行业与人民法院之间搭建了沟通交流的桥梁,在开展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工作上与人民法院达成了广泛共识,为推动我市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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