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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豫章公证处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江西省南昌市豫章公证处(原南昌市公证处)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是南昌市司法局直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2021年5月,与江西省南昌市洪城公证处(原南昌市第二公证处)重新整合组建成新的江西省南昌市豫章公证处。公证处现有公证人员近70人,其中执业公证员26人,年办证量3万余件,业务范围涵盖国内、涉外、涉港澳台。公证处分别于2007年、2011年被中国公证协会授予“全国公证行业文明公证处”“全国优秀公证处”称号,于2019年荣获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2023年招聘编外人员8人,其中6名公证员助理、2名公证辅助人员。具体职位情况及要求见《2023年度南昌市豫章公证处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公证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或纪律处分的人员;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5.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8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名人员将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简历、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uzhanggzc@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对相应条件进行电话初审。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经核查发现属伪造的,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请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对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面试、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本处签订3年聘期的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受聘期间的社会保险及员工福利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执行。 点击附件进行下载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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