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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一、 文明服务:工作人员做到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服务规范。 二、 高效办证:在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前提下,三天之内出证,特殊情况当天出证。为方便当事人双休日办理公证事务,本处实行公证员特别预约办理。 三、 程序公开:公开办证程序、公示办事流程,为当事人提供周到服务。 四、 依法收费:严格按照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司法厅颁发的《江西省公证收费标准》执行并公示。 五、 法律援助:对符合公证法律援助的对象,按照司法部司发通[1997]116号文件规定实行公证法律援助。 六、 廉洁办证:坚持原则,勤政廉政,不吃请、不受礼、不办人情证、关系证。 七、 社会监督:本处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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