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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和卿的遗嘱继承公告


兹有李和卿(女,1935年12月2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号码:360102193512025820),于2020 年7月6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公证处立有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0)赣洪东证内字第 6541 号】。李和卿于2025年2月26日因病在南昌市死亡,其遗嘱受益人陈纪伟、陈姝含根据上述公证遗嘱要求继承李和卿的遗产,并于2025年4月15日向本处申办继承公证,本处已予受理。为充分保护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权益,现以公告的方式向李和卿的其他合法继承人进行核实。公告期为7天,如有对上述公证遗嘱有异议(包括有其他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等情况),请在公告期内向本处公证员罗敏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主张的,则视为其他合法继承人对上述公证遗嘱无异议。本处将按照上述公证遗嘱办理后续继承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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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公证员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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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豫章公证处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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