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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投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受委托招标的,还应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具有承办招标活动资格的证明材料 2.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3. 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对采购项目和招标活动的批准文件 4.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5.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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