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
当事人是法人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
当事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
2. 抵押合同及所依附的主合同文本。
3. 抵押物清单。
4. 抵押物的所有权凭证或有权设定抵押的证明。
5. 抵押物价值的评估证明。
6.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7.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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