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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权


法定继承权是长辈在身前未立遗嘱,死后子女及晚辈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当事人是身份证、户口簿。

2.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墓碑照片近远景各一张(看清墓碑上字迹)吧、遗留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3. 全体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

4. 法定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本公证处有亲属关系调查的函及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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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 继承人中有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7. 依法可以取得死者遗产的其他公民,应提交其对死者生前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的证明。

8.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注:当事人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向所在的住所地或产权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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