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赠与财产给与公证的法律程序。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当事人是法人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当事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负责人身份证。
2. 被赠与财产清单和财产所有权证明。
3. 赠与合同(草本)。
4. 赠与标的属于共有财产的,应共同申请。
5.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赠与或者受赠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6.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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